比赛规模共计4000人,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约5公里)2个项目,各项目分设男、女2个组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上述奖项奖金须按照偶然所得征收20%税费,由组委会统一代缴。
(1)半程马拉松
半程马拉松录取男女前八名发放奖金,男、女前三名按到达的枪声成绩录取,且奖金按到达的枪声成绩对应发放,其他获奖参赛选手奖金按净计时排名对应发放。名次奖(税前)具体如下表(单位:人民币)
名次
| 男子奖金 (人民币)
| 女子奖金 (人民币)
|
第一名
| 5000
| 5000
|
第二名
| 4000
| 4000
|
第三名
| 3000
| 3000
|
第四名
| 2000
| 2000
|
第五名
| 1000
| 1000
|
第六名
| 900
| 900
|
第七名
| 800
| 800
|
第八名
| 700
| 700
|
前三名颁发奖牌、奖杯、奖金;四至八名 颁发奖金。
(2)半程马拉松汉中籍特别奖
男女前一至八名分别名发放奖金,名次奖(税前)具体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名次
| 男子奖金 (人民币)
| 女子奖金 (人民币)
|
第一名
| 3000
| 3000
|
第二名
| 2000
| 2000
|
第三名
| 1500
| 1500
|
第四名
| 1000
| 1000
|
第五名
| 500
| 500
|
第六名
| 400
| 400
|
第七名
| 300
| 300
|
第八名
| 20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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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所有项目选手,可凭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四)半程马拉松项目名次奖。前三名以枪声成绩进行排名;半程马拉松项目四至八名以净计时成绩进行排名;半程马拉松汉中籍特别奖一至八名以净计时成绩进行排名。迷你马拉松跑完全程者获奖牌一枚。
(五)奖金按达到的比赛成绩要求对应发放。以上两项排名及奖金按较高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奖金。个人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六)成绩通报。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并确认无兴奋剂问题后再行发放。如果发现兴奋剂检测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七)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参赛服。由于参赛服制作工期长,组委会尽可能满足选手的尺码需求并建议选手尽早领取)、参赛包、号码布、芯片以及参赛手册。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半程马拉松选手和迷你马拉松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