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保障市民的婚姻权益,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洋县民政局现号召广大市民积极补领结婚证。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领结婚证的意义
1.证件用途广泛。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作为法定证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与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不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经济活动,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公积金提取、贷款、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等,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结婚证。
2.方便群众办事。通过补领结婚证,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旧结婚证换新证后真正实现“数据跑路”!
3.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补领结婚证,确认双方当事人合法的夫妻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急需结婚证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补领的现象,影响个人相关事项办理。
二、补领对象
2003年10月1日之前在洋县各乡镇办理过结婚登记,现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洋县,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结婚证遗失或损毁;
2、结婚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3、结婚证无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情形办理的。
三、所需材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结婚证原件。若原结婚证丢失或内容损毁不清的,请在原办理结婚证辖区村(社区)、镇(街道)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村(社区)、镇(街道)两级盖章后持所需材料前来办理补领(详见附件)。
4、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
5、未尽事宜欢迎致电咨询。
联系电话:0916-2986083
地 址:洋县真符路3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蓝湾酒店隔壁)。
时 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15:00—18:00(7月1日—8月31日)
8:00-12:00,14:00—18:00(9月1日—次年6月30日)
市民朋友们,补领结婚证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举措,请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婚姻登记服务的完善与发展。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洋县民政局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