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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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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9 13: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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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的通告

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非国标电动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非国标电动车是指2023年3月1日前在用的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
二、非国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2026年2月28日过渡期满后,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申请备案资料:
1、非国标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车辆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无法提供车辆
来历证明的,所有人需签订车辆来源合法承诺书(公安部门提供);
3、守法承诺书。
四、非国标电动车登记备案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逾期未登记备案的禁止上路行驶。
五、驾驶非国标电动三轮车应当持D类驾驶证,驾驶非国标电动四轮车应当持有C2或以上驾驶证。
特此通告!

请电动车所有人持资料尽快前往洋县车管所或辖区交警中队进行登记。

                                      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27日

来源:洋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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