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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城南九年制学校2023年秋季一、七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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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0 22: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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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城南九年制学校 2023年秋季一、七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一年级:学区内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学区划分

一年级:东以天宁寺河为界、南以汉江为界、西以旧汉江桥为界、北以南环路(108国道)为界。

七年级:东以东环路南段为界、南以汉江为界,西以旧汉江大桥为界,北以南环路(108路)为界。



招生计划

一年级设6个班270人。

七年级设6个班300人。



招生条件

除“招生对象”所限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五种类型之一。符合多种类型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作为入学条件。

1.户籍类:学生户籍属我校学区户籍(东咀村、西南坝社区),且与家长在同一户口簿。

2.房产类:学生家长在我校学区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且房产所有人与学生户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房产资料作为入学条件。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

3.优待政策类:以下4种情形的可享受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我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的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4.随迁就学类:非洋县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在城区无房产的;非洋县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洋县城区居住证,在城区无房产的,父母一方工作单位在我校学区内可到我校注册申请。

5.就业经营类:父母长期在我校学区内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可到我校注册申请。



所需资料

1.户籍类: 户口主页、学生页。

2.房产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房产证办理中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全额税务发票;按揭房需提供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银行还贷流水证明;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原始租房合同或原始购买房屋合同、缴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自建房无证的需提供房屋建设审批原始合法手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手续、原始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等)。③入住证明(近三个月及以上水电、燃气缴费及使用情况正规发票)。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只需买受人信息、房屋地址、买卖双方盖章签字等关键页。

3.优待政策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优待证明(烈士子女出具烈士证,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出具部队证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出具消防部队证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出具公安局证明,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出具政府部门证明,证明必须签署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4.随迁就学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随迁证明(非洋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在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文件和今年1-6月工资流水证明;非洋县户籍,父母一方有洋县城区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

5.就业经营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就业经营证明(营业执照<父母一方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并在有效期内且实际经营>、门店全貌照片、租房合同、近三个月及以上水电缴费、进销货清单等正规票据)。



招生时间

8月14日至8月2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具体流程

1. 8月14日至18日: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家长持有效证件到学校按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交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再予以登记,并在登记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

2. 8月21日至8月22日:网上复查,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依次按照户籍类、房产类、优待政策类、随迁就学类、就业经营类顺序招生。

3. 8月23日至24日:统筹调剂。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我校就读条件但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上报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公办学校。

4. 8月2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向被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组织报到注册,安排假期生活。



招生方式

线下审查  网上录取

1.家长在审查登记教师的指导下,于规定时间内通过计算机(电脑登录网址https://117.34.54.33:9100/)或手机(手机登录网址https://117.34.54.33:9101)登录“汉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系统”自助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资料、确认报名申请。

2.家长未经学校资格审查和登记,自行在网上申报的一律无效,不予录取。

3.一名学生只能在对应学区的一所学校进行网上申报。



温馨提示

1.每名新生只能由一位法定监护人入校办理审查手续(学生无需到校)。进校后,按规定路线在指定地点登记。凡不服从学校组织管理的不予审查上报。

2.家长所驾驶各种车辆一律停放在园林南路以西,不得停放在横九路及校门口。

3.敬请家长认真阅读《洋县城南九年制学校 2023年秋季一、七年级招生公告》,根据各自条件备齐登记资料,按时登记,逾期未登记者一律不再补办。

4.近期气温较高,请来校家长做好防晒、防暑降温,建议尽可能由学生父亲或母亲前来办理入学登记。


来源:洋县城南九年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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