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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洋县爱国卫生工作投诉举报渠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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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9 20: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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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洋县爱国卫生工作投诉举报渠道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建议渠道,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凝聚群众力量,共同推动洋县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开展。现将洋县爱国卫生工作投诉举报事项范围及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事项范围

(一)对洋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接受群众对市容市貌脏、乱、差现象以及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投诉;

(三)接受群众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重点场所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卫生问题的举报投诉;

(四)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爱国卫生问题,提供咨询和交流平台。

二、投诉举报渠道


向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报、投诉:

1.举报电话:0916-3799632,0916-8212467;

2.电子邮箱:yxawb2023@163.com

3.来信地址:洋县洋州街道办唐塔北路18号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邮编:723300。

三、其他

(一)投诉举报要求反映内容客观真实,位置及问题阐述清楚,原则上应由现场照片辅证以便查证和反馈。

(二)办理程序:

1.受理。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应在专用的投诉处理单上记录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和主要内容,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记录详细、字迹清楚;

2.转办。县爱卫办受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后,依据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函发相应部门或单位处理;

3.办理。各承办单位收到受理单或投诉后,原则要求3-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在受理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确定整改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并在承办3-7个工作日后及时向县爱卫办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度;对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在受理单中说明原因。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办理结果、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签名;

4.反馈。县爱卫办发各单位的投诉事项办理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根据投诉内容的难易程度,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四)我办将为举报人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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