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生活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洋县 朱鹮 黑米
查看: 485|回复: 0

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2-24 22: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让你轻松玩转洋县生活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您未获得众大云采集的授权,部分功能受到影响!


尊敬的用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安装和关注智伍应用旗下的产品,为了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和升级,众大云采集已经开始收费。

  向用户收费是为了给用户更可靠的保障和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产品的正常运作、研发和改进,希望各位能够理解和支持。

  另外,为了答谢新老客户,众大云采集3折优惠,原价980元,现在购买仅需390元,给您节省了590元。

  客服微信/QQ:2085244671

  购买正式版永久授权请打开下面的网址:

http://www.zhiwu55.com/authorization/csdn123_news.php?hzw_appid=0071489883D801B9BF23E59FB0404554

  购买正式版授权之后所有的未授权提示将自动消失,图片也正常显示,正式版授权永久有效终身可用,后续的升级更新也是免费的,一次购买一辈子都能用,无后顾之忧!

提示:为了您网站的内容安全,请不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您目前使用的是免费试用版,可以手动删除上面的未购买授权的提示,发布这篇文章!


aFxXllPznP19Xd1F.jpg

xaMnnhmaXnXCXmzn.jpg C4o46OHA464h26G6.jpg
2019年2月24日,由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文、丁某俊、李某清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洋县洋州纸坊街道办事处巩家槽社区进行公开审理。该院副检察长屈昌宏、刑事检察一部部长庞久丽及员额检察官张秋彤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的首例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l9Sv2hKKHFq99k12.jpg
Zw6338ZpTTFBe464.jpg
[size=1em]洋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志敏、县法院院长黄涛、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新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五百余名群众到庭旁听了庭审。


AM7cESER9re9S9oS.jpg
被告人周某文2015年以来先后分别纠集其余十名被告人,形成以被告人周某文为首要分子,被告人丁某俊、李某清、陆某为固定成员,被告人李某斌、黄某星、王某、马某、郭某、陈某、王某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在人员聚集较多的夜市、交通要道、居民区、酒吧等公共场所,甚至在过年社火游行期间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实施持刀、棒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该县社会治安秩序,破坏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X5JNZ8fNdE8D8d2j.jpg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大量的证据证实了以周某文为首的犯罪集团的形成过程及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的事实。通过公开公正的庭审,不仅让11名被告人依法受到罚当其罪、罪责相应的处罚,更彰显县委政府、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也向旁听群众宣传法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洋县人民法院对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刑罚。


TZmzk74TTXlnv4V9.jpg




上一篇:【重磅】洋县机构改革怎么改?看这里……
下一篇:洋县各个村镇的名字连起来,居然是一个爱情故事!美炸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QQ群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洋县生活网 ( 陕ICP备2022001891号-3 )|网站地图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51号

GMT+8, 2024-11-22 21:04 , Processed in 0.121069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