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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洋县交警接到四川乐山市民投诉,称其川L8***5号危化品车辆从未行驶出四川乐山,但却出现了在洋县的交通违法记录,怀疑自己车辆被套牌,请求予以解决。 接电后,洋县交警高度重视,一面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一面通过公安集成指挥平台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为精准追缴提供技术支撑。经先期调查,该车在我县108国道龙亭段每周出现一次轨迹,初步确定系使用套牌的嫌疑车辆。民警将该车辆信息在集成指挥平台进行布控,通过平台布控、行驶轨迹分析、路面勤务部署,密切关注嫌疑车辆出现的预警信息,同时在嫌疑车辆出现过的路段进行蹲守。 经过一周的布控蹲守,3月20日10时30分,大队指挥中心平台突然发出预警,显示嫌疑车辆在大队辖区内108国道贯溪路段出现,随后向槐树关中队民警下达指令开展拦截,10时46分嫌疑车辆行驶至槐树关辖区时被民警设卡拦截,经现场查验比对车辆识别号,确定该车未上户,系川L8***5套牌车辆。
根据驾驶人马某交代,该车辆于四川二手车市场购买,当时未悬挂车牌,为躲避检查和方便加油从当地废品回收站买来一副车牌挂到自己车上,且马某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当天因驾驶员请假自己便临时驾驶该车去工地。 针对驾驶员马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与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和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洋县交警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其号牌,同时对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洋县警方及时向该车登记地四川乐山交通管理部门发函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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