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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洋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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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5 14: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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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洋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河坝分公司在汉江流域

开展鱼类捕捞过坝捕捞许可作业的通告

洋禁办通字〔2023〕1号


沿江相关镇、村及广大群众:

引汉济渭工程是国家“十三五”“十四五”期间要求加快建设的国家级重大水利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民生工程,对陕西省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全局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326号)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引汉济渭三河口水利枢纽人工鱼巢及捕捞过坝工作需要,加强三河口水利枢纽坝上坝下鱼类种群资源交流繁殖发展,经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许可,由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河坝分公司委托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开展鱼类捕捞过坝特许捕捞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捕捞时间

2022年6月14日—2023年7月31日

二、捕捞地点

子午河入汉江河口李家河村上游约2000米范围内河道。

三、捕捞品种及数量

批准捕捞:鲤鱼、青鱼、鲫鱼、草鱼、鲢鱼、马口鱼等共210公斤。

四、捕捞渔具

采用经过批准的笼壶捕捞(网目内径尺寸≥30mm)。

五、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凡刚??电话:18990767630

六、监管单位

业务监管: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电话:0916—8229266

洋县水产产业发展中心??电话:19309262069

安全监管:黄金峡镇人民政府、桑溪镇人民政府。

七、注意事项

请相关镇、村广泛宣传,广大群众相互告知并在捕捞期间不围观、注意自身安全,积极监督,

举报非法捕捞行为。

八、本通告有效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31日。


洋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洋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





洋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洋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汉江流域开展鱼类科研捕捞许可作业的通告

洋禁办通字〔2023〕2号

沿江相关镇、村及广大群众:

引汉济渭工程是国家“十三五”、“十四五”期间要求加快建设的国家级重大水利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民生工程,对陕西省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全局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326号)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在引汉济渭工程中积极开展汉江鱼类种群繁殖、增殖放流保护工作,经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许可,由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开展汉江鱼类科研特许捕捞繁殖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捕捞时间

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捕捞地点

洋县金水河入汉江河口至黄金峡大坝上游和黄金峡水库大坝下游至渭门村河段。

三、捕捞品种及数量

批准捕捞:蛇鮈、鯮、尖头鲌、汉水扁尾薄鳅等共150公斤。

四、捕捞渔具

采用经过批准的笼壶捕捞(网目内径尺寸≥30mm)。

五、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凡刚??电话:18990767630

六、监管单位

业务监管: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电话:0916—8229266

洋县水产产业发展中心??电话:19309262069

安全监管:黄金峡镇人民政府、桑溪镇人民政府

七、注意事项

请相关镇、村广泛宣传,广大群众相互告知并在捕捞期间不围观、注意自身安全,积极监督,举报非法捕捞行为。

八、本通告有效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洋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洋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

来源:洋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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