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生活网 发表于 2025-1-15 13:48:21

洋县男子非法狩猎公开致歉

    根据洋县人民法院(2024)陕0723刑初189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书,并经公益诉讼起诉人洋县人民检察院审核发布。

关于陈记昌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公开致歉信
本人陈记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在山场私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犯非法狩猎罪。我的行为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我自己的错误行为,已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诚恳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吸取教训,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特此道歉。

致歉人:陈记昌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洋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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