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为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现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3月15日在洋县印象洋州广场举行的2024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启动仪式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除依法批准用于节目表演、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外,严禁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时间和区域上空飞行:3月15日6时至18时,以洋县印象洋州广场为中心2公里区域内。
三、对违反规定在上述禁飞时间、禁飞区域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迫降等反制措施,并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洋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2日
来源:洋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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